江宜樺 本報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台灣研究基金會舉行「總統直選與民主台灣」學術研討會,行政院前院長江宜樺今天以「府院權力關係的理論與實況」為題發表演說,他指出,如果修憲,千萬不可一邊朝向內閣制,同時又保留總統直選,那將會是我國的憲政的大災難。江宜樺說,我國憲政制度常被歸類為「半總統制」或「雙首長制」,但運作上是「超級總統制」,他說,「超級總統制」運作困難,存在不小憲政危機,無論改成總統制或內閣制,都比現行制度易於運作。談到府院關係運作的困境,他表示,總統有權決定重要施政,卻無需向國會負責,行政院長必須向國會負責,但有時並非政策決定者。他說,內閣閣員實際上大部分並非由行政院長決定,因此閣揆未必能有效領導內閣,當部會首長與總統關係密切時,總統可能出現越級指揮的情形,而部會首長則出現越級報告的情形。他指出,部會首長同時向總統及行政院長負責,如果在特定政策上兩個長官意見不同,部會首長將陷於兩難,至於屬於總統府的國安會,江宜樺說,國安會在行使職權時,可能侵犯到行政院各部會的權責,但國安會很少向立法院負責。此外,江宜樺說,總統有法定任期保障,行政院跟部會首長則沒有,當政府總體施政成效不佳民眾滿意度下降時,內閣改組成為總統脫困的方案。他表示,總統制與內閣制各有利弊,並沒有哪一種優於另一種的必然性,但如果以我國政治文化和地方制度,改成總統制比較可行。他說,思考的關鍵在於「究竟要不要堅持總統直選?」,如果民眾堅持要留總統直選權利,那就改成總統制,如果民眾希望政府權責分明,而且願意為此放棄總統直選,那就改內閣制。但是,他指出,如果修憲,千萬不可一邊朝向內閣制,同時又保留總統直選,那將會是我國的憲政的大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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