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公告「校園飲品及點心販售範圍」限定國中小僅能販賣鮮奶、豆漿、果汁等飲料,但卻仍有許多學校在福利社販售含糖飲料,教育部國教署學務組學校衛生科邱秋嬋科長重申,學校如果要販售食品得依核可販售產品販售。據教育部105年公告的「校園飲品及點心販售範圍」,校園中能販售的飲品僅有包括指百分之百果(蔬菜)汁、鮮乳、保久乳、豆漿、優酪乳、包裝飲用水及礦泉水等七種液態食品。邱秋嬋表示,據教育部抽查各校,發現其實各校違反最多的並不是含糖飲料進入校園,而是成份標示不完備。如果教育部抽查發現學校違反規定,將請主管的地方政府教育主管機關加強督導。她也說,如果家長發現學校販售含糖飲料可向主管國中小的地方教育主管機關檢舉,他們將加強對學校的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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