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追討中廣不當黨產,從扁政府時代開始,交通部就提出5件相關的土地訴訟,其中板橋和八里兩處土地早在2014和2010年就已經判決要把土地還給交通部,但八里土地中廣延遲返還,板橋土地甚至到現在還在占用,交通部狀告法院,結果判中廣要賠償1.47租金,全案還可上訴。

新北市板橋新版特區旁,這一塊價值百億、廣達5400坪的的精華區土地,就是2014年8月,法院判決中廣必須返還給國家交通部的土地,但兩年多來,中廣不但土地沒還,地上建物都沒拆。

不只板橋,2010年也被判決應該還給交通部的,位在八里的時筆土地,中廣一樣拖了兩年才還地,讓交通部一狀告上法院求償,結果重判中廣,要賠償1.47億租金。

儘管中廣聲稱,土地是當年政府委託中廣處理政令宣揚事務所交付,但政府和中廣的合約,早在1998年,中央廣播電台成立後就已明文終止,借貸關係也當然消滅,此後中廣繼續佔用土地就構成不當得利,交通部有權要求返還相當於租金的利益。

根據台北地院判決,中廣佔用板橋八筆土地,必須給付2009年12月~2014年12月的不當得利9349萬元,以及2014年12月~2016年6月的不當得利3002萬元;另外,占用八里10筆土地,要給付2009年12月~2012年4月間的不當得利2424萬元,總計大約1億4千7百多萬元,再加上訴訟費用約127萬元,中廣要負擔其中99%。全案還可再上訴。

政府追討中廣不當黨產,早從民進黨時代就開始打官司,交通部總共對中廣提起5件追討訴訟,除了在板橋5千坪土地在2014年勝訴、八里2.62公頃土地在2010年勝訴,2007年也拿回彰化芬園機房土地、2015年花蓮電台判還國有,唯獨嘉義民雄機房確定敗訴。

如今,在追討不當黨產聲浪中,再判中廣佔地不還要賠租金,要讓國家財產真正屬於全民。(民視新聞蔡佩樺、張振翔、台北報導)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billien3rf2 的頭像
    billien3rf2

    billien3rf2@outlook.com

    billien3rf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